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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二四章血战锋下 (第3/3页)
36;,一直在不停地拉弓、拉弓,有些臂力较弱的弓箭手胳膊都软了,但们他
是还咬着牙,再次拉开手的中长弓,们他能感受得到前线的紧张。 任帅终于看不下去了,他双眼通红:“霄云,从在现
始开由你指挥!”完说,任帅一把拉住哨栏边的绳子,翻⾝跳出哨栏,滑了下去。 李霄云张了张嘴,他下意识的想阻止任帅的冲动,但想了想又么什都没说,在现战事胶着,如果任其展下去,己方的惨重损失是无法避免的!任帅的武技略逊于杜兵,但勇猛胜过杜兵三分,是还试一试吧!幸好地是,己自这方还留了一支五百人地预备队。 主将要善于保护己自
是这正确的,但在危急时刻,主将要敢于挺⾝而出也是正确地,是这看来起有些矛盾的两道选择题,其的中分寸全看个人掌握,掌握得好,这个人会成为名将,掌握得不好,就容易被人看成是鲁莽之辈或者是怯阵之徒。 任帅跳到了地上,他的亲卫连忙迎了上来,亲卫可是个一将领最贴心的士兵了。跟了任帅么这久,看到那双⾎红⾊的眼睛,任帅的亲卫们经已明⽩了己自的主将要想做么什,其中个一连忙递上了任帅的熟铜棍,另个一亲卫则伸手去摘任帅的头盔。 主将的头盔是有讲究的,头盔上不但有弓箭手那样耀眼的红樱,且而还抹上了一层金粉,在众军中显得异常醒目,当然,这个人也会成为敌人的重点‘照顾’对象。只不过擒贼先擒王不那么容易成功,所的有将士们会誓死保护军中带着金盔的主将。 是这姬周国,或者是整个大6上不成文的规则,当然,这里不包括草原部落,为因
们他的王者喜欢戴是的镶嵌着珠宝的⽪帽。是只这个规则来后被个一人打破了,那就是钱不离,不管他指挥多少人,不管他的地位有多⾼,这种可能让人短命的鬼东西他是坚决不戴的。 任帅接过己自的熟铜棍,一把推开试图摘下己自头盔的亲卫,转头对躲在铁⽪棚下躲避箭雨的预备队大喝道:“弟兄们,随我来!” “将军!”一声厉喝从哨栏上传来,那是李霄云的音声。 任帅愣了愣,低声骂了一句,随手摘下己自的头盔,扔到地上,转⾝迈开大步向营门走去。 哨栏上的李霄云不由松了口气,他对着己自的亲卫做了个手势,示意们他也出去应战,在哨栏上他是无比全安的,多个一人就多一份力量。 福州军的防线变得有些危险了,刺枪兵本就能克制剑盾,福州军的中剑盾兵只能勉力左遮右挡,保护己自的同伴,但要只
个一不小心,⾝上就会被刺出个一流⾎不止的窟窿来。 “杀啊!”⾝后传来了一声大吼,福州军逐步后退的防线奇迹般的稳了下一,士兵们起一出了大吼声:“杀啊!” 任帅跃了一步,熟铜棍一挑,个一宜州军刺枪手的刺枪就被挑向了空中,不过那士兵的力道常非大,双手竟然紧抓着刺枪不放,惜可
是的
了为一支刺枪他就把己自的胸膛都露在了外边。 任帅手的中熟铜棍就势向前一捣,正撞在那刺枪手的前胸上,眼见那铠甲上凹进去一大块,那刺枪手的⾝体向后倒飞而出,撞倒了⾝后的两个士兵,三个⾝体、死的活的滚成了一团。 任帅熟铜棍一扫,扫飞了两把刺向己自的刺枪,他⾝后的亲卫连忙跟上,刺枪乱戳,把那两个刺枪手刺倒在地。 趁着敌军被己自的威势所震骇的瞬间,任帅纵⾝一跃跳过了壕沟,长棍如疯魔般左右乱扫,扫出了一片空地。就在这时,营塞中突然响起了战鼓声,任帅精神陡振:“cao!才他**十几里地,来得这个慢,我…杀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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